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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消防局 公告

https://ylfire.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5323&sms=13476&s=304621

主旨:本局護理師甄選作業

一、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二、官職等:師(三)級

三、職系:無

四、名額:4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雲林縣消防局(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 6 號)

七、有效期間:自 109 年 8 月 19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24 日止。

八、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2.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考試護理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 理師專門執業證書者。

    3.具地區醫院以上等級醫院急、重症護理服務經驗合計 2 年以上 (採計至公告截止日)。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6 條之 1、第 28 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 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 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九、工作項目:

    1.能配合緊急救護勤務需 24 小時輪值作業(三班制,需輪夜班)。

    2.救護台無線電控管及外縣市醫療院所後送通知。

    3.受理 119 報案電話及派遣系統 EMS 案件審核。

    4.醫院滿載通報。

    5.EMS 無線電、電話測試。

    6.DA-CPR、急產等傷病線上指導及諮詢。

    7.衛生局、醫院等 EMS 相關會議。

    8.救護相關報表審核及緊急醫療管理系統登打。

    9.協助辦理緊急救護教育訓練事宜。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1.如為現職公職醫事人員,請於 109 年 8 月 24 日前,至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請務必致電人事 室確認是否報名完成)。步驟: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 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 「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 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將以下文件掃描合併成一份 pdf 檔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10M):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 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

    (4)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公職醫事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非現職公職醫事人員亦須檢附考核 單)、

    (7)留職停薪派令或審定函(無者免附)、

    (8)工作資歷服務證明 (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或經歷證 明書)。

     3.如非現職公職醫事人員,請於 109 年 8 月 24 日前以郵戳日期 為準,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雲林縣消防局網站 (https://ylfire.yunlin.gov.tw/下載,需附照片、日間聯絡電話並 填寫簡要自述)及第 2 點所列紙本表件,寄至雲林縣消防局人 事室 640 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 6 號,並於信封上填寫報名者 姓名、日間聯絡電話及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

     4.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 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局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 為資格不符合。

     5.承辦人、聯絡電話、地址、聯絡 E-Mail:周先生、(05)5325707 分機 355、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六號、yusheng@mail.ylfire.gov.tw

十一、備註: 1.報名人員所送資料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如有偽造、變造、 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2.符合報名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應徵人員均不適任, 得予從缺。 3.甄選錄取後,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 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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