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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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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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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約僱296薪點,月薪36,9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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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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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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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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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4~1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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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經驗18個月以上者。
2.具相關公共衛生或醫療院所服務背景尤佳。
3.熟悉電腦如WINDOWS、WORD、EXCEL等操作。
4.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
5.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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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衛生護理業務。
2.個案管理暨健康促進業務統籌規畫。
3.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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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8樓)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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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i6125@healt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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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或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或以電子郵件寄至xinyi6125@health.gov.tw(寄送後請來電確認人事室范小姐27234598分機6125)。
2.請依序備齊以下文件,A4格式:(1)甄試報名表或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件(服務證明書等),影本請填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報名資料請於110年8月13日前送達本中心,如採掛號郵寄(收件人:「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號8樓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管理員」),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聘護理師』職務,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送達本中心,視為不合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
4.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110年8月18日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xyhc.taipei.gov.tw,不另行通知。
5.聯絡電話:(02)2723-4598轉6125人事管理員范小姐。
備註:
1.預定面試時間110年8月20日上午10時,地點: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8樓會議室(屆時以公告為準)。
2.本職缺係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1年7月15日止。本職缺若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次甄選約聘護理師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甄試結果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5.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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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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