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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莊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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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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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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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3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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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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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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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3~11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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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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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地段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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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43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2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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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7936@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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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 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af4f5c98e2488b5d&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407f7c09460e627219564996b14b0ff9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P4-P5)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並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二、薪資採按月支薪方式核給,每月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未足月部分按日計酬。報名方式採親送或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15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4243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2號人事管理員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9967123分機321(謝護理長)或319(吳人事管理員)。
三、本次公告職缺為護理師空缺及請假職務代理人,正取第1名及正取第2名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度各區衛生所護理師甄選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正取第3名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請假護理師銷假前1日止),前開聘用期限如約聘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本次徵才列正取人員3名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本案備取人員於候補期間,得遞補為本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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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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