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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元長鄉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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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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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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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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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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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5/27~1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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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學以上畢業,並具護理師證書。
(二) 具電腦基本處理能力,個人品操佳且無不良素行(無民、刑事案件紀錄)。
(三) 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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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健業務管理
(二) 營造健康環境業務
(三) 兒童、青少年保健業務
(四) 銀髮族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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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元長鄉元中路8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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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phc02@yls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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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對本職缺有意願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檢具(1)個人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5) 相關工作經歷服務(離職)證明各1份,影印本資料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親送或逕寄《雲林縣元長鄉元中路8號,元長衛生所胡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元長鄉衛生所護理師職務代理人」,並詳附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
(二) 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三) 本職缺聘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至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前一日(原人員留職停薪預定至112年12月26日止,仍需依年度辦理簽約進用事宜,如遇當事人提前復職,應即予解職)。
(四) 月薪資: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五) 洽詢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889886,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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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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