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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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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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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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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6等一階280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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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另擇優備取12名以內,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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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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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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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5/26~1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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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護理師證書者。
2.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及護理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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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業務、協助防疫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退離護理人員踴躍報名》
(任職各衛生所職務代理、約聘僱人員達1年以上,得列入本局所屬衛生所護理師職缺甄選之工作經驗計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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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各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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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甄選含以下職缺:
(一)代理桃園區衛生所護理師2辭職缺,自聘用之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二)代理楊梅區衛生所護理師職缺,自聘用之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三)代理蘆竹區衛生所護理師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3缺,分別自聘用之日起至110年10月28日、112年3月5日、112年10月18日止。
(上述職缺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甄選結果依分數高低排列,原則上依序自代理期間較長之職缺開始分配。
三、月薪資︰聘用人員6等1階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四、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相片,並請簽名或蓋章),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3、畢業證書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6、護理師證書影本。7、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衛生所護理師聘用職務代理人)請於報名截止日110年6月4日17時前以掛號郵寄(送)達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陳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還)。
五、考試方式:面試100%。
六、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0年6月9日(星期三)在本局網站 (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另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七、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八、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及所屬機關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九、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電話:(03)3340935分機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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