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國民小學
>
>
聘用人員
>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
>
>
1
>
不拘
>
10-臺北市
>
110/01/07~110/01/15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護理人員法第 6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科系畢業,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領有護理師證書);具有學校約聘僱護士、護理師或醫療臨床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word、excel)等能力。。
>
辦理本校衛生保健、意外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健康中心相關業務,並兼辦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三段61號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國民小學健康中心
電子地圖
>
78200y@tp.edu.tw
>
一、報名方式:採郵寄報名(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檢齊相關應備表件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校址: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三段61號),郵寄信封封面請註明「約聘護理師甄選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繳表件:(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ymps.tp.edu.tw/eweb/?home=ew00000000001/最新消息/行政公告區下載)
(一)報名表及自傳:請詳填各欄並貼上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
(二)資格證件:繳交下列資料影本各1份並請以A4格式按順序分別裝訂成冊,正本驗後發還。
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護理師證書。
3.學歷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或到離(職)證明(無者免附)。
5.切結書。
6.兵役證明(無者免付)。
※附註:凡以國外學歷參加甄選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文件及教育部採認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並請檢具下列文件: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一份。
2.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修業期間之出入境日期記錄證明。
三、聯絡電話:28616366*171、121
>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約聘護理師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cservices888 的頭像
    jcservices888

    JC公職學習網

    jcservices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