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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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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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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五等280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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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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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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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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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04~10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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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及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2.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3.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者。
4.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5.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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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教職員工及學生衛生保健、護理相關行政業務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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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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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7142@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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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職務係代理本校護理師延長病假缺,倘被代理人病假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09年12月09日前(郵戳為憑)寄達「24144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代」),逾期恕不受理:
(1)報名表(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A4格式紙張)。
(4)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5) 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http://www.schs.ntpc.edu.tw)
3.經書面初審合格者,另擇期通知面試,證件不齊或初審不合格者不個別通知,所繳證件除附回郵信封外,恕不寄還。如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須貼足額掛號郵票於信封上,若不足額或未附回郵信封,請至本校人事室親自領取,恕不寄送。未領取之個人資料於甄選後1個月銷毀。)
4.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試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5.聯絡人電話:
報名問題:人事室林主任:02-29760501轉170,
業務問題:學務處余組長:02-29760501轉137或護理師蔡小姐:02-29760501轉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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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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