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09年度進修部契約進用護理人員
甄選簡章
http://www.ntvs.ntpc.edu.tw/files/14-1000-23938,r11-1.php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6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090156395號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正取未依規定報到簽約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學期中如遇臨時出缺,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甄選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須在台灣地區設籍十年以 上)。
(二) 品行端正、具責任感、有服務熱誠,並需配合學校做職務調整。
(三) 護理相關科系畢業,須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及執業執照。
(四) 需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處理能力。
四、報名時間:至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上班日可隨時接受報名,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進行甄試。 (報名期間如招足人員,將停止辦理報名事項,如有疑義請洽詢下列聯絡窗口)
連絡窗口(辦公時間09:30~12:00;14:00~16:00):
陳小姐、林先生
E-mail:ah3077@ntpc.gov.tw
電話:02-22612483分機14
彭小姐
E-mail:ad5497@@ntpc.gov.tw
電話:02-22612483分機13。
五、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通訊報名及委託報名均不受理。
六、簡章索取方式:自行上本校網站/校內公告處下載(網址
http://www.ntvs.ntpc.edu.tw/bin/home.php)或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公告/自辦甄選處下載(網址http://www.ntpc.edu.tw/)。
七、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241號)
八、工作項目:
(一) 負責進修部班級衛教宣導。
(二) 負責進修部學生身高、體重及視力等檢查,並追蹤後續的就診情形。
(三) 處理進修部學生緊急狀況之處理。
(四) 其他職責相關之交辦事項。
九、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如期滿表現良好考核通過及視經費辦理續聘,得予109學年度內延長僱用期間。
十、上班時間:原則上週一至週五上課日下午6時至10時(周休二日),學校得依需求調整每月(周)工作日數,為每日工作時間以4小時為限。
※ 如實施計畫終止、契約期滿、或無法勝任工作者,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十一、薪資報酬:按時計酬(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具護士資格者每小時支領新台幣160元整;具護理師資格者每小時支領新台幣198元整,每月提撥勞退儲金,享有勞健保,並依勞基法相關規範提列資遣費。
十二、本方案所進用之人員係屬臨時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績法、退休法、撫卹法、保險法、勞動基準法、離職儲金辦法等法規之規定,於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後,其依本契約暫雇用之年資,不予採計提敘俸級,亦不得併計為退休年資」。
十三、應繳驗證件(相關文件證件請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面驗畢歸還,A4規格影本留存):
(一) 報名表(需黏貼二吋正面脫帽上半身照片乙張)、簡要自傳,同意書暨具結書。
(二)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三) 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最高學歷證件。外國學歷證件須先完成驗證,否則不予受理。
(四) 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 以上證件均須查驗正本並附影本,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不合規格者恕不退件。
十四、報名程序:
繳交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一經查證屬實,一律予以解僱。
十五、甄選方式及日期、地點: 由本校甄選小組進行評選。
(一)甄選方式:面試(口試)。
(二)錄取標準:
1. 總分100分;若未達最低錄取標準70分時,本校得從缺不予錄用並繼續招考至109年12月31日止。
2. 甄選結果以總分高低列冊決定正取與備取。
(三)甄選報到時間及地點:資格符合者,本校人事室電話通知逾時未到,視同棄權。
十六、甄選結果:
(一)面試錄取結果:請各應試人員屆時逕至本校網頁查詢,本校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到校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再個別通知。
(二)報到簽約:面試錄取人員應依通知報到日,親自持身份證件向本校人事室報到並簽約,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三)如有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本校將通知備取者依序遞補。
(四)簽約報到後,應於一個月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1份。
十七、錄取公告以本校網站為準,應試者可用電話或上網主動查詢,本校不另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十八、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變更,悉公布於本校網站。
十九、查詢電話:本校人事室(02)22612483分機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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