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冬山鄉清溝國民小學 109 年護理師職務代理約聘人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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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 稱:約聘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 名(本校護理師出缺職務代理)。
二、名 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新任護理師報到前一日止(以一年為限)(如僱用原

因消滅,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

四、工作地點:宜蘭縣冬山鄉清溝國民小學。(宜蘭縣冬山鄉清溝村永清路 369 號)
五、報 酬:六等一階 280 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 34,916 元僱用。
六、聯絡電話:03-9585828 分機 108 黃小姐。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6-1 及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護理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
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八、工作項目:
(一)本校學生健康護理及衛生教育相關工作。
(二)兼辦學生平安保險、午餐秘書。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檢附資料:下列證件請以 A4 規格影印。
(一)報名表。(附件一)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五)簡歷表 5 份。(附件二)
(六)護理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七)切結書。(附件三)
(八)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四)
十、報名及甄選:報名作業完成後即舉辦面試,爰請親自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報名時間:109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8:30-10 時止受理報名,逾時不受
理;10 時 50 分起以報名順序依序面試,逾時報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報名
地點:本校人事室(冬山鄉永清路 369 號)
(二)甄選方式:口試(佔 100%),包含工作認知、服務理念、專長能力、口語表達等
項目,每人口試時間約為 5-10 分鐘。地點:本校校長室】

十一、經甄選錄取之人員,應於 109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5 時前攜帶身分證、
郵局存摺影本及印章至本校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聘任日期為 109 年 10 月 1 日)
十二、甄選人員所繳交之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
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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