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健康中心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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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約僱人員(健康中心護理師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1月20日止。另聘(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地點: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
五、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約月薪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六、公告期間:自109年7月22日(星期三)起至109年7月29日(星期三)止。
七、工作項目:本校學生傷病處理、健康中心業務,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郵寄報名:109年7月29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320桃園市中壢區榮民路80號,電話:03-4630648)【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並請電洽確認。
(二)親送報名:109年7月29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檢具相關證件及書面資料向本校人事室親自報名,逾期不予受理(送件前請先電洽送件時間)。
九、甄選日期:109年8月4日(星期二),請於當日上午9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十、甄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符合資格者,甄選當日採電腦測驗及面試方式辦理。
(二)面試時請攜帶前述證件正本核驗。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面試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十一、餘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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