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 108 學年度定期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148&parentpath=0,41,133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
貳、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
二、 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護理相關科系)。
(二)具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参、公告日期:自 108 年 08 月 12 日起至 108 年 08 月 26 日止,於以下網站公告甄選訊息
請自行下載表格,一律使用 A4 紙張:
一、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
二、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 (http://job.tyc.edu.tw/main.php?m=m )
三、本園網站(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148&parentpath=0,41,133)
肆、報名日期及方式:
【本職缺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次招考】
一、 報名日期:
■第一次報名:公告至 108 年 08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下午 15 時止
■第二次報名:公告至 108 年 08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下午 15 時止
■第三次報名:公告至 108 年 08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下午 15 時止
二、 報名地點:本園 4 樓辦公室(大園區忠孝三街 19 號 4 樓)。
三、 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 報名表件:簡章、報名表、簡歷表、自傳、切結書、委託書(貼妥最近六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五、 甄選名額:定期契約進用護理人員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陸、報名程序:
一、依報名表件順序繳交報名表、簡歷表、簡要自傳、切結書
(限用本園格式,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二、委託報名者繳交委託書。
三、報名應繳驗之相關證明文件(備正本),影本證明文件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並加蓋應考人私章或簽名。
(一)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
(二)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三)畢業證書。
(四)切結書。
以上證明文件一律使用 A4 紙張複印,影本請依序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證件正本當場驗訖發還,留影本一份備查,並由收件人員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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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甄選日期:
■第一次甄選:108 年 08 月 20 日(星期二)當日 10 時起
■第二次甄選:108 年 08 月 22 日(星期四)當日 10 時起
■第三次甄選:108 年 08 月 27 日(星期二)當日 10 時起
(應試前半小時至指定地點報到)未報到者,取消應考資格。
捌、甄選地點: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 2 樓幼兒活動室(大園區忠孝三街 19 號 2 樓)。
玖、甄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甄選方式:口試 (100%),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依報名順序,依序入場參加口試,由
委員提問,自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口試唱名三次未到場,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拾、錄取公告日期:
■第一次錄取公告:108 年 08 月 20 日(星期二)當日 13 時前公告
■第二次錄取公告:108 年 08 月 22 日(星期四)當日 13 時前公告
■第三次錄取公告:108 年 08 月 27 日(星期二)當日 13 時前公告
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 (http://job.tyc.edu.tw/main.php?m=m )及
本園網站(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148&parentpath=0,41,133)
拾壹、成績複查:
■第一次招考成績複查:108 年08月20日(星期二)13時至14時
■第二次招考成績複查:108 年08月22日(星期四)13時至14時
■第三次招考成績複查:108 年08月27日(星期三)13時至14時
拾貳、報到日期:
■第一次招考報到:108年08月20日(星期二)當日16時前
■第二次招考報到:108年08月22日(星期四)當日16時前
■第三次招考報到:108年08月27日(星期二)當日16時前
一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如體檢不合
格、患有傳染病途徑會因工作擴散而造成危險性或未繳交體檢表者,取消錄取資格。
申請複查口試、(僅查閱成績計算有無錯誤)持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向本園申請複
查,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拾参、錄取人員上班期程:
定期契約時間自 108 年 08 月 21 日起至 109 年 06 月 30 止;聘任者若為 108
年 08 月 21 日後報到,聘期則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薪資支給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十三條附表:公立幼
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表三、『社會工作人員及護理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具護士
證書者月薪 3 萬 1,060 元、具護理師證書者月薪 3 萬 5,180 元)。
拾肆、本次備取人員資格有效期間至 108 年 10 月 30 日止。
拾伍、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告於桃園市教育
徵才網站。
拾陸、本簡章經陳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拾柒、查詢暨申訴電話:03-3855234、3854065 轉 205。
查詢網址:桃園市教育徵才網站(http:// job.tyc.edu.tw)。
拾捌、附則:
一、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證明文件等,如於分發後發現偽造不實,均需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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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自到職日起註銷其資格及職務。
二、合格護理人員經甄選錄取分發後,若有涉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第一項各款
規定之情事者,則撤銷任用資格,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三、本進用案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園勞動契約辦理。
四、報名或甄選當日如遇天然災害,考試是否進行,以桃園市政府宣佈是否上班為
準據,本園亦會於上班後將另行辦理日期公告於學校網站,應試者不得提出任
何異議。
五、經錄取者聘期依本簡章第拾參點聘任,正取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期間如有工作
不力、行為不檢或其他不適任情事者,本園得不予正式錄用,由備取人員依序
遞補。
六、其他未盡事宜,得補充修正之,並公布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徵聘/桃園市
教育徵才網站。
七、對以上甄選資料如有疑義,請聯絡本市立大園幼兒園楊小姐。
TEL:03-3855234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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