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108 年度約僱人員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https://apps.nknush.kh.edu.tw/ZeroBB/ShowArticle?id=26382

一、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二、甄選職稱及名額、僱用期間、工作地點:
(一)職稱及名額: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壹名
(二)僱用期間:自 108 年 8 月 28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係代理護理
師病假及娩假期間職務,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後,應即解除代
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
除僱用)。
(三)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健康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89 號)。
三、公告時間、方式:
(一)時間:自民國 108 年 8 月 8 日起至 108 年 8 月 15 日止。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

http://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2.本校網址:http://www.nknush.kh.edu.tw
四、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護理師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者。
五、工作內容:
(一)實施傳染病預防及管理。
(二)醫藥器材之請購及運用。
(三)學生、員工辦理預防接種事宜。
(四)舉辦健康檢查並通知家長矯治缺點。
(五) 學生意外傷害之急救與處理。
(六)接洽、協助健康檢。
(七)僑生醫療保險名冊。
(八)辦理學生保險及書表。
(九)健康中心有關報表。
(十)推動營養午餐、健康促進及環境保護相關事宜。
(十一)流感疫苗施打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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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有關學生衛生保健項。
(十三)上級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月支報酬為薪點 280 標準支給,折合薪資 34,916 元。
七、報名
(一)採通訊報名。請於 108 年 8 月 15 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資料掛
號郵寄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人事室「地址:802 高雄市
苓雅區凱旋二路 89 號」,並於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
人」,逾時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電話:07-7613875#570、
571
(二)應備文件: 各項證書影本均為 A4,依序裝訂。
1.報名表(含自傳):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填寫,並自行黏貼二吋
脫帽半身照片一張)。
2.護理師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
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影本)。
5.相關專業證照、經歷證件影本。

八、甄試日期:108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9 時起,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校得
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參加甄試,應試名單、報到時間、地點於 108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7 時前公告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甄選當天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甄選時程更動,則更動
時程將上網公告,應考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九、甄選方式:面試
十、甄試成績依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錄取,並擇優備取 1 至 2 人。
十一、放榜日期:108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7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
頁。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十二、本次正取人員,由學校公告通知報到時間及辦理簽約事宜,逾期未報到者,
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隨時公布於
本校網站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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