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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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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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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三)級(或士(生)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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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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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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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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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051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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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之銓敘審定現職公職護理師或護士。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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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及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與疫苗注射。
2、辦理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與健康諮詢。
3、辦理校園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計畫擬定。
4、辦理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
5、衛生保健器材及耗材使用管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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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 (本案係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護理師出缺,由新竹縣政府統籌辦理徵才事宜)。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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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8530@hc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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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逕至新竹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徵才資訊項下,點按本職缺後進行線上報名,未完成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109年2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備取2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4、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徐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