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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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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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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6等280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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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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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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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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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17~1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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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領有護理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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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 2.公共衛生及地段管理等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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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中山路28之1號 新北市石門區衛生所 (可申請宿舍)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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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4859@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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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於110年9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本所(25342新北市石門區中山路28之1號翁護理長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381007轉313 翁護理長。二、本職缺為護理師育嬰留停職代,以約聘6等280薪支薪,月薪約新台幣34916元,代理期間自錄取通知上班日起,預計至111年7月19日止,代理期間如遇該護理師提前復職復薪則聘用至復職復薪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三、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惟如應徵者均不適合,本所得予從缺;如列候補人員,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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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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