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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鷺江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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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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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五等280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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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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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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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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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23~1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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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極要件:需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二、積極要件:需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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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學生健康資料管理。
二、缺點項目追蹤矯治。
三、團體平安保險之辦理。
四、學生衛生教育防範。
五、臨時交辦事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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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鷺江國民中學學生事務處健康中心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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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0072@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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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作業:(02)82862517轉156人事室
工作內容:(02)82862517轉119學務處健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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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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