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
>
聘用人員
>
約聘6等280薪點(月薪34,916元)
>
>
1
>
不拘
>
23-新北市
>
109/05/11~109/05/18
>
1.大學以上畢業2.領有護理師證書
>
1.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2.公共衛生及地段管理等相關業務3.臨時交辦事 項。
>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號(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
電子地圖
>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09年5月18日下午5點前送達本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號)新北市板橋區衛生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並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最高考試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身份證影本。
二、聘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09年11月1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109年6月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五、聯絡電話:(02)22586606分機302吳護理長或分機340人事管理員劉小姐。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全站熱搜

    jcservices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