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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徵選1名約僱護理師,詳如內容

http://www.ykes.ntpc.edu.tw/news/u_news_v2.asp?id={E81A9FFD-C7CA-49C5-91A5-772024D683B7}&newsid=15661

發布日期 2020/4/23
發布單位 人事
點閱次數 2
詳細內容

 

資格條件:

應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一、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後於健保特約地區醫院以上(不含診所)、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護理人員,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具實務工作經驗者(需附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之執業登記或服務或離職證明)。二、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且無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罪或性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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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辦理衛生保健安全、教職員工生傷病處理、教職員工生預防接種及傳染病預防事項、學生健康資料建立及特殊個案管理、健康檢查及追蹤缺點矯治工作、衛生教育宣導等相關護理工作事項。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二、報名期限及繳交之證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意者請於109年4月28日前將下列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鶯歌國小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護理師;郵寄地址:239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6號)。繳交之證件,請檢附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貼妥大頭照、切結書各1份(可於本校網站首頁本次甄才訊息下載)。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或護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本。6.其他個人專長證照證明(護理專業、EMT、ACLS有效期限內證照、英檢…等證件,無者可免附)。以上證件如有偽造、變造經發現者,倘業經錄取,應撤銷資格並依法究辦。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僱用期限自甄選報到日起(109年5月18日)至本校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前1日止(暫訂至110年7月3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僱)。待遇:月支報酬34,916元整。五、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後續如有適當職缺,依序遞補。聯絡電話:(02)26792038分機103,人事室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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