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三峽國民小學 109年約僱校護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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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及109年4月17日新北教人字第1090680092號函辦理。
二、職稱:約僱護士(約僱護理師)。
三、待遇:比照約僱 5 等 280 薪點支給(折合台幣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四、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五、工作內容:辦理健康中心護理工作、衛生行政、學生健康促進各項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 至 16:30。
七、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新任護理師報到前1日止(預計109年9月公布正式護理師超額分發結果,如無超額人員錄取,則代理人員續僱用至110年3.4月止,最晚至110年4月30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應即無條件解僱。
八、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三峽國民小學(2374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健康中心。
九、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具相關護理工作經驗 1 年以上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四)具急救證照或原住民族者優先考量。
十、報名方式:採郵寄通訊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並於109年4月27日寄/送”達”,逾時不予採計。)
十一、報名日期:自 109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起至 109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止。
十二、受理單位及電話:本校人事室(電話:02-26711018 轉 861)。
十三、繳驗證件:請以白色 A4 紙張影印(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並依序裝訂成冊,郵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2374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信封務必註明「應徵約僱校護」。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經歷服務證明等)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四、初審合格名單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投件資料亦不退回。
十五、面試:另行通知。甄選結束依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十六、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 109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正取人員報到時間:109 年 5 月 1 日(星期五)10:00。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十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請務必詳閱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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