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請就業服務處公開甄試 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工友用人需求表 

 

類別編號 用人機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派駐臺北市南港區健康服務中心)

https://www.ngh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441B29F3376BA2F&sms=78D644F2755ACCAA&s=53E8B6BDC3FC2CC3

職稱 約聘護理師

需求人數 正取:1 名;備取:2 名

考試方式 口試

工作內容

  1.辦理社區防疫、校園預防注射及結核病個案追蹤管理等相關事宜。

  2.提供傳染病個案問題評估、個案管理及侵入性醫療輔助行為等防疫服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遇/每月 新臺幣 38,906 至 40,901 元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二、 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有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 相關工作經驗 2 年以上者。

報名應繳 證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報名表(須檢附「身分證」及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報名表自傳及副表均須「簽 章」及分頁列印)。

  2.求職登記表。

  3.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5.護理師證書影本正反面。

聯絡人 許雲霞 電話:(02)2782-5220 分機 6932 聘僱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 3 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 70 分者,予以解聘(僱);110 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 

  1. 報名應繳證明文件請以 A4 紙張格式影印。

  2. 資格條件符合其一即可。

  3. 每月待遇新臺幣 38,906 元至 40,901 元(新進人員需自 38,906 元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4.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網址 https://www.nghc.gov.taipei/ 人事聯絡人 聯絡人:范瑞君 電話:2782-5220 分機 6925 傳真:2788-4021 電子郵件:fan0501@health.gov.tw 職缺屬性 (※如符合以下情形,請勾選,無則免勾選) □本需求係甄選約聘(僱)專任法制人員。 □本需求係甄選約聘(僱)研考人員。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約聘護理師
    全站熱搜

    jcservices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