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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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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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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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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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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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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8/27~10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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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具以下資格 條件之一:
(1)高中職以上護理相 關科系畢業,並具二年以上護理工作經驗。
(2)專科以上學校護 理相關科系畢業。
4、具有護士或 護理師專業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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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教職員工、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送醫事宜。
2、辦理學生健康檢查、連液篩檢、預防接種等衛生保健工作。
3、規劃及執行衛生保健工作。
4、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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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835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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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tof34@twjh.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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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8年9月3日前檢附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自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及護士護理師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親送本校人事室報名(本校地址: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835號)。
2.連絡電話:人事室 林先生(聯絡電話:03-3269340轉711)。
3.待遇:約新台幣34,916元/每月。
4.僱用期間預計至108年12月31日止,若僱用原因消失前1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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