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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明湖國民約聘護理師甄選簡章

http://www.mhjh.tp.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5623

一、法令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約聘護理師1(侍親留職停薪代理)

三、聘用期間:

() 自到職日起至1081231日止。

(二)本職缺係為護理師侍親留職停薪期間之職缺,若當事人提前銷假或復職,職務代理人需無條件解,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錄取人員聘用期間如表現不佳,將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待遇:月支約聘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4,916元。

五、工作內容:辦理本校衛生保健及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六、報名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 具有護理師執照。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七、報名方式:

    ()親自報名:請於108819日(星期)上午830分至中午12時前至人事室報名。

    ()【限時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需於108819日(星期)前(含)以限時掛號郵寄送達本校(請自行注意郵寄時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八、繳交證件)郵寄送達本校人事室〈臺北市內湖康寧路360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護理師〉   聯絡電話:

       02-26320616分機700

八、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影本並依序裝訂,恕不退還。

   () 甄選報名表1份(貼妥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 國民身分證(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 護理師證書。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 個人簡歷自傳約二百字,請用規定格式A4直式橫書繕打。

   () 切結書。

九、甄選方式:

(一)初審:進行書面資格審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參加甄選條件者,名單於108822日中午12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二)面試:108823日(星期)上午90(應試者請於上午8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內容包括專業知能、儀表談吐、問題處理、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十、錄取公告:

    () 錄取名單於108823日(星期8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 取人員應於108826日(星期)中午12前持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錄取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十一、附則:

  •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

自行負責。

  • 約聘人員於約聘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

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錄取人員到職後需依定辦理執業登記。

   (四)護理師賡續請假期間,本校得依代理人員考評結果辦理續聘。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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