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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 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僱人員(護理師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僱用期間:自109年10月19日起至110年1月19日止;另聘(僱)用原因消失,應即
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桃園市八德區自強街60號)
六、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五等280薪點計 酬給付(約月薪34,916元);另須依規定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自付部分。
七、公告期間:自109年9月25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本簡章可自本校網頁下載)
八、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三)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四)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五)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高中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具3年以上護理工作經驗。
2.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九、工作項目:本校學生傷病處理、健康中心業務,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相關報名表件,於109年9月30日下班前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證件不齊不另通知並視同資格不符。
本校地址:33462桃園市八德區自強街60號。
電話:03-3620813 或03-3622017轉710,聯絡人:人事室連主任。
十一、繳驗證件:報名時繳交報名表及下列證件影本各1份(以A4格式裝訂成冊)
- 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並請貼妥最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照片1張)。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男性另附退除(免)役證明。
- 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 簡歷自傳(如附件)。
十二、甄選日期:初審合格人員請依本校電話通知參加甄選(訂於109年10月7日辦理並於
當日下午13:20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十三、甄選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符合資格者,甄選當日採面試方式辦理。
(二)面試時請攜帶前述證件正本核驗。
(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面試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十四、甄選結果公告: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校網頁公告,備取或未獲錄取者,
恕不另行通知。
十五、其他
(一)錄取人員於到職10日內應繳交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有法定傳染病、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或不堪勝任職務情形為體格檢查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僱用。
(二)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事情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並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本簡章如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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