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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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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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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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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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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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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9/25~10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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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護理工作1年以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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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衛生護理業務。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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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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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2.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及格證書(專技或檢覈)(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3.請於109年10月5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4.聯絡電話:業務請洽:27671757分機6032、人事請洽:27671757分機6025。(備註)1.甄試方式:面試,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9年10月8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屆時面試時間、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2.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待遇:酬金薪點折合率每點為新臺幣124.7元,280薪點,月薪約34,916元。5.工作期間:本職務為代理護理師請假期間之職務,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10日止,約聘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如遇該請假護理師提前銷假,則無條件同日解職。6.本職缺若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7.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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