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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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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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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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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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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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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26~1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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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經歷(至少符合一項)
1.國內外大學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有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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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社區防疫、校園預防注射及結核病個案追蹤管理等相關事宜。
2.提供傳染病個案問題評估、個案管理及侵入性醫療輔助行為等防疫服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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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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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網頁)網路報名並列印甄試報名表(如未能網路報名請自行下載填妥甄試報名表)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A4履歷表、自傳(不超過500字)。
(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等資料影本。(學歷證件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二、意者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約聘護理師」字樣,於109年6月8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限時掛號寄達】:1126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三、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及逾期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證件恕不退還(如需退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四、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 28261026轉7261胡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7225人事室蔡小姐。
五、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109年6月9日(星期二)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及本中心網站
(https://www.bthc.gov.taipei/Default.aspx),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一、甄選日期及方式:暫定於109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點舉行面試,屆時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甄選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2樓多功能室。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至多1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亦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予錄取。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0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五、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六、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及本中心網站,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容。

待遇:
新臺幣40,901元至38,906元(新進人員需自38,906元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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