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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徵才機關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名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福興鄉
  • 上網期間
     
    109/05/25~ 109/06/01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有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職護士或護理師 (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2.專科或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保健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興村福興路51巷2號(彰化縣福興鄉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 職絡方式
     
    1.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下載參閱),並於「上傳附件」處上傳以下資料(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1)「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必填寫檢附)。 
    (2)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任職務派令及銓審函、108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及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 
    2.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應徵者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公告次日起7日。 
    5.聯絡電話:(04)7115141轉5824,科員/黃先生。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相關網址
     
    http://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
  •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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